Sunday, July 29, 2012

促请行动党劝服公正党及回教党把“大马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的条文,纳入民联橙皮书内

霹雳州联委会代表大会辩论提案环节
提案(6)促请行动党劝服公正党及回教党把“大马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的条文,纳入民联橙皮书内
2012年7月29日


大会议长,总会长,在座的各位资深领袖,大家中午好。

今天我要辩论的大会提案是有关回教刑事法,也即是提案(6。在座的资深领袖或许会认为今天再谈回教刑事法,可能是在炒冷饭。但身为年轻一代的马青,在了解回教刑事法后,非常害怕如果在马来西亚成功被回教党落实回教刑事法后的后果将对华裔同胞是更深地固永久的伤害,甚至我们优良的华人文化将会随之被消灭!

在此,我不是要“促请”,而是恳求行动党劝服公正党及回教党把“大马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的条文,纳入民联橙皮书内。否则行动党是掩耳盗铃,当家不当权,只会在华裔社群制造假象,扮英雄,隐瞒事实,实质是为了回教党及公正党铺路迈向布城进而修改国家宪法,把大马“UBAH”为回教神权国!行动党不仅典当华人!出卖华人!甚至消灭华人!

行动党肯定会说“我们的橙皮书里从来没有提及民联要落实回教刑事法,更不会把马来西亚改变为神权回教国!这全是马华一派胡言,马华为了就是要隐瞒自己的“无能””。

是的,橙皮书的确没有提及民联说“要落实回教刑事法,但也没有在橙皮书里提及不会落实回教刑事法,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犹如民联的橙皮书也没有说“要发展华教,也没有说不发展华教”,但民联的华裔信徒却把这本薄薄的橙皮书当成是“葵花宝典”,爱不释手!甚至还相信“欲练神功,引刀自宫”,就如相信欲要消除贪污滥权,就必须相信回教党治国的理念。哪里知道,翻开“葵花宝典”的第二页,才焕然大悟“即使自宫,也未必成功”,就是把华人的地位典当了,落实回教刑事法,协助回教党把大马“改变”为神权回教国后,还是不能消除贪污滥权!

这样行动党不仅是把自己变成“无能”,也把我们全国不想“改变”的华裔同胞也变成“无能”。还有,如果对行动党有利的政策即使没有编写在橙皮书里,我们都要说有编写,不然他又会说,你看得可是山寨般的橙皮书!我们尊敬的总会长也因此而中招。

甚至乎行动党的主席加巴星,大家都知道加巴星是谁!他也是党的最领导人。但他提到“反对落实回教刑事法”的言论时,却遭到党的秘书否认这位主席的肺腑之言,捍卫非穆斯林地位的言论,是代表全体行动党党员的立场。大家听好行动党主席的发表“民联反对落实回教刑事法”却给自己党的秘书否决,反对,这是多么羞耻,多么可悲的事情。这就是世纪的笑话之一!因为在中国唐朝才有出现太监绑架皇上,如今槟城也出现秘书绑架主席!

还有,回教党的精神领袖聂阿芝也义气浩然地在加巴星的身上加多一脚,而且还是李三脚的那种。第一脚:行动党是“怕鬼的小孩”,第二脚:“行动党要退出民联,请便!”。最近的临门第三脚更够力:完全不给脸地批评说“回教党坚持落实回教刑事法,行动党反对不了!”。这样的揶揄极大的羞辱侮辱行动党,除了非常有原则,非常正义但没有实权的主席加巴星呛声外,民联的非穆斯林,特别是行动党的华裔领袖没有一位敢说一声“Say NO to Hudud!”来表态民联一定坚持把“大马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的条文,纳入民联橙皮书里!(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位小英要三妻四妾,有了小青,还要小红。最近还有一位小四,而且前身是为杰出的记者,会不会丘超人早已经知道,才有援交论。)

反观,国阵的马华,也是全国最有资格捍卫华裔同胞的华裔政党,是为全国,不仅是这一代华裔同胞而是世世代代的华裔同胞的地位,共同进退,不仅是不害怕回教党,甚至连巫统也不害怕。而且党的最高领导人总会长一个人的发表,“巫统如果落实回教刑事法,马华一定退出国阵”,那坚决地决定,绝对是获得党全体上上下下的领袖及党员支持,也绝对是代表马华的立场而发言,你们说“是不是”?这样才是叫“领袖”嘛!那里像行动党的主席,自己讲自己一个人认同罢了!更羞耻的是,党主席说出来的话,他的秘书可以说“不代表党的立场”,还要人家“闭嘴”!似乎秘书的职位还超越主席的职位,简直是颠倒是非,羞辱“尊重”这两个字的基本道德!

行动党连基本的“尊重党最高领导人”的美德都没有,哪里还会尊重全国华裔同胞呢?在座的同志,在外的华裔同胞们,你们说行动党还有什么资格说维护华人的尊严、地位、权利呢?说话已经颠三倒四,你们说我们还会去相信他们能不会为了自己的官位,而出卖华裔同胞呢?

一点都不像我们马华,只要对华裔同胞不利的,就敢敢说:“只要巫统落实回教刑事法,马华肯定退出国阵!!!”,这样才有“原则嘛”,这样才是“男人嘛”,“so man”!


最后,我再次恳求行动党不要再为自己的私利而消灭华人了,请把“大马继续维持目前世俗国体制”的条文,纳入民联橙皮书内。谢谢!

许晋溢